重磅!江苏分布式光伏新政解读:五大亮点抢先看
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分布式光伏行业注入一剂“强心针”。新政以“消纳优先、市场主导、规范发展”为核心,通过灵活机制与精准管理,为行业释放多重利好。以下为政策核心亮点解析:
一、上网模式灵活切换,市场空间全面打开工商业项目自由度提升
· 一般工商业项目:取消自发自用电量比例限制,企业可自由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最大化消纳绿电。
· 大型工商业项目:允许“全额上网”需求的项目转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备案,突破原有容量和电压等级限制,简化开发流程。
农地及公共设施分类优化· 设施农用地屋顶光伏可按工商业项目备案,村集体公共建筑光伏可纳入非自然人户用管理,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
市场化消纳全覆盖· 所有分布式光伏及转集中式备案项目的上网电量将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由市场交易或辅助服务规则形成,推动光伏深度融入电力系统。
过渡期安排:2025年1月23日前备案且5月1日前并网的项目可按原政策执行,电网配套改造需在1年内完成。
二、备案管理“双轨并行”,效率合规双提升
· 属地化+代理服务:各市制定备案指南,电网企业可代理户用光伏备案,但需严审权属证明、设备发票等材料,杜绝“自然人名义备案企业项目”乱象。
· 分类监管升级:转集中式备案项目直接纳入年度方案,无需参与市场化并网竞争,电网按备案证优先接网,大幅缩短开发周期。
三、消纳能力透明化,配网改造再提速· 容量预警机制:以县为单位,按季度公布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及消纳情况,户用光伏细化至自然村变压器层级(首期数据将于7月5日公开),企业可提前规避风险。
· 智能化升级:新建及存量项目需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电网加快改造,鼓励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提升分布式光伏调控能力。
· 优先保障原则:全额自发自用项目无需排队,直接并网;容量不足区域按月公示接网排序,同步制定配网改造方案。
四、整村开发规模化,乡村振兴新引擎
· 连片开发模式:支持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整村连片建设,允许合并备案、集中汇流接入,电网配套改造同步推进。
· 金融支持加码:鼓励绿色信贷、REITs等专项融资,降低开发资金压力。
· 试点先行:各市优选整村开发试点,严控地方垄断行为,保障农民收益与村集体增收,成熟模式将全省推广。
五、安全监管多部门联动,全生命周期覆盖
· 职责分工明确:发改委统筹行业安全,能监办监管工商业项目,住建部门负责户用光伏质量,自然资源、应急等多部门协同,形成全链条管理。
· 重点排查隐患:严查屋顶荷载、设备合规性、并网安全性,打击“光伏贷”等市场乱象,维护行业秩序。
结语:抢占绿色转型先机
江苏新政通过机制创新与精细化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展扫清障碍,释放千亿级市场潜力。行业需重点关注容量预警数据、整村开发试点及智能化改造要求,提前布局技术升级与市场合作,抢占绿色能源转型先机。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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