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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配电网负荷转移原则

2016-01-04 11:05:13 点击:3431

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配电网负荷转移原则

 

配电网停电检修前,计划人员需事先给出负荷转移方案,具体转移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若失电区域不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存在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墟,此时,负荷转移方案应在满足配电网潮流约束、节点电压约束以及配电网辐射运行约束的前提下,通过较少的开关操作转移较多的负荷。
(2)若失电区域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存在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连,则应首先考虑最大化利用光伏系统进行发电。
在转移负荷的过程中,如果为了保证分布式光伏上网发电而造成线路潮流越限或节点电压越限时,应优先考虑电网运行的安全性,此时可以根据需要切除相应的负荷和分布式光伏。
(3)若失电区域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无联络开关与其他馈线相连,则根据IEEE出台的一套新的解决孤岛问题的标准IEEE1547-2003,不禁止有意识的弧岛存在,而是鼓励供电方和用户尽可能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孤岛运行,并在经济方面达成共识。因此,假设失电区域中存在一个或多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且其具有电压和频率调节能力,则经电网公司许可后,该孤岛可独立运行,并按照原则豆过分布式光伏对孤岛中的负荷供电;否则,该孤岛中所有的分布式光伏退出运行,孤岛中的全部负荷停电。